人事的成败得失,究竟应归之于人力,还是应归之于命运,这是古人争论的主题之一,《列子》中曾专列一篇《力命》来讨论这一问题。即便是在现在,仍然是众说纷纭,有人信人力,有人信天命。下面,我们就把古代的有关看法理出一个线索来。

一、命定论: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

《论语·颜渊》记载:“子夏曰:‘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。’”后来这句话就成了天命论者的口头禅。实际上在很早的时候,就有人相信命定论。

据《尚书·西伯戡黎》和《史记·周本纪》记载,周国本来是商王朝属下的一个诸侯国,经过几代人的努力,到了商纣王在位的时候,周国已变得十分强大。当时周文王对纣王的暴政非常不满,并为此而被纣王拘留了一段时间。周文王出狱后,继续推行仁政,受到了百姓的拥护。

过了几年,文王率兵消灭了商朝的另一个诸侯国。面对着周国咄咄逼人的攻势,商朝大臣十分惊慌,其中一位叫祖伊的大臣听到这件事以后,赶忙跑去向纣王报告,请求纣王赶快想办法来对付这一局面,谁知商纣王一点也不在乎,竟然不慌不忙地说:“我生不有命在天乎?”(《史记·殷本纪》)既然上天注定要自己当天子,那么周文王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,又能怎么样呢?商纣王就是带着这种对天命的充分信任,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和国家。

商纣王是一个亡国之君,史书上说他貌似聪明,实际上是刚愎自用、愚不可及,这样的人把自己的一切都托付给天命,不足为奇。问题是还有许多著名的明智君臣也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了天命。

据《左传》记载,当晋公子重耳因内乱逃亡他国时,郑国的贤臣叔詹就认为重耳是天命注定要东山再起的。当重耳来到楚国时,号称明君的楚成王也因为相信天命,而轻易地放过了这个未来的对手,以至于在城濮惨遭失败,使楚国不得不把霸主的地位拱手交给重耳——晋文公。

相信天命的这一弊端被著名思想家墨子看得十分清楚,他在《墨子·非命下》中说:

今虽毋在乎王公大人,蒉若信有命而致行之,则必怠乎听狱治政矣,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,农夫必怠乎耕稼树艺矣,妇人必怠乎纺绩织纴矣。

相信天命,实际上就是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或其他东西。既然天上会掉馅饼,那谁还愿意去种地呢?所以墨子得出结论:“命者,暴王所作,穷人所术,非仁者之言也。”墨子对天命的批判是正确的,也是有力的。

后来,还出现了其他一些命定论,比如把人的命运归之于“星气”。王充在《论衡·命禄》中说:

“凡人遇偶及遭累害,皆由命也。有死生寿夭之命,亦有贵贱贫富之命。自王公逮庶人,圣贤及下愚,凡有首目之类,含血之属,莫不有命。命当贫贱,虽富贵之,犹涉祸患矣。命当富贵,虽贫贱之,犹逢福善矣。”

那么这些命运是由谁来掌管的呢?王充认为,不是有一个人格化的上帝在主管着人间的一切,每个人的命运的决定者是“星气”,他在《论衡·命义》中说:

禀得坚强之性,则气渥厚而体坚强,坚强则寿命长,寿命长则不夭死;禀性软弱者,气少泊而性羸窳,羸窳则寿命短,短则蚤死。故言有命,命则性也。至于富贵所禀,犹性所禀之气,得众星之精。众星在天,天有其象。得富贵象则富贵,得贫贱象则贫贱,故曰在天。……凡人受命,在父母施气之时,已得吉凶矣。

王充认为,在人最初受孕获气的那一刻,他一生的命运就已经被他所接受的那种“星气”决定了。这种观点虽然与天命决定论的说法不同,但实质却是一样的。

佛教的轮回说实际上也是一种命定论,今生是受苦还是享福,早由前生所造的“业”给决定了。与上述命定论不同的是,佛教的理论可以鼓励人们今生好好做人,因为今生的行为如何又决定了下一生的命运。

二、人力论:我命在我不在天

命定论的弊端是有目共睹的,商纣王信天命而亡国的教训是深刻的,所以周代的人们在不否认天命的基础上,对天命论进行了修订,提出了“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”(《左传·僖公五年》引《周书》)的新观念。

这就是说,上帝是存在的,但他的决定不是一成不变的,而是根据人们的不同表现,赐予他们或幸福、或灾祸的不同命运。这一观点为墨子所接受。

后来,更有人完全抛弃了天命论思想,把一切成败全部归之于人事。这种观点出现得也很早。《左传·僖公十六年》记载:

十六年春,陨石于宋五,陨星也。六鹢退飞,过宋都,风也。周内史叔兴聘于宋,宋襄公问焉,曰:“是何祥也?吉凶焉在?”……(叔兴)退而告人曰:“君失问。是阴阳之事,非吉凶所生也。吉凶由人。”

“吉凶由人”的命题是一个光辉的命题,两千多年以前的人就能否定鬼神的作用,把人的命运完全归之于人事,这是非常了不起的。

道教出现以后,又提出了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的思想。意思是说,一个人寿命的长短,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与上天无关。一部分道教人士认为,只要自己精心修炼,就一定能够得道成仙。曹操在此思想基础之上,写出了“盈缩之期,不但在天。养怡之福,可得永年”(《步出夏门行》)的诗句。曹操在不否定天命的基础上,强调了人力的作用。

完全相信人力的思想,无疑是正确的,但这种正确并不是“完全”的。

首先,单纯人力论在否定鬼神的同时,也忽略了自然力和偶然性的存在。而在很多情况下,自然力和偶然性极大地干扰着“人力”,人们在付出同样的“人力”时,他们的收获并不一样。

其次,“人力论”不利于心态的调整。如果一个人把所有成败全部归结为人力的话,那么当他成功时,就容易产生傲慢情绪;而当他失败时,就容易产生怨恨、自责、责人的情绪。而这些情绪的产生,既不利于自身的健康,也不利于今后的发展。我觉得最明智的态度应该是:尽人事,听天命

顺便还要谈谈我对“人定胜天”思想的看法。人们一般认为,“人定胜天”是一个光辉的命题,而我一直不这样认为,我认为这是一个盲目自信的命题。

我们知道,人是大自然的产物,人的生命、性格、才能都是大自然赋予的,同时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。如果说人能战胜自然的话,就等于说被产生者能够战胜产生者,也就好像说机器能够战胜人类一样。这显然是荒唐的。

我们现在所说的“胜”,仔细想来,不过是一种“顺”而已,每当我们“战胜”一次自然,实际上是成功地“顺应”了一次自然。大自然犹如一位威严不可侵犯的主人,人就像是这位主人手下的一群奴仆,这群奴仆所应该做的就是摸清这位主人的脾气禀性,然后按照他的脾气禀性去办事,这样一来他们就能获得最多的赏赐。反之,如果违背这位主人的性格和意愿,那么他们所得到的就只能是惩罚。这一比喻可能会使那些在自然面前高昂头颅的人自尊心受到伤害,然而事实就是如此。

每当我看到从外部空间拍摄的地球图像时,就无限感慨:在这个直径脸盆大小的蓝色圆球上,附着数十亿的“小虫儿”,为了名利,这些“小虫儿”在这个小得可怜的球体上熙熙攘攘地奔忙、争斗,一刻也不休歇。这些“小虫儿”本来就渺小得可怜,可竟然还有几个无知故无畏的“小虫儿”跳将起来,在那里高声呼喊“人定胜天”,这就显得更加可怜了。

三、尽人事,听天命:明智的选择

“尽人事,听天命”这句话,在不同的人那里,有着不同的理解。一种人认为,人应该尽心尽力地去做事情,但最终的结果还是掌握在上天的手里,如东汉末年的王符在他的《潜夫论·巫列》中说:

凡人吉凶,以(人)[行]为主,以命为决。行者,己之质也;命者,天之制也。在于己者,固可为也;在于天者,不可知也。巫觋祝请,亦其助也,然非德不行。巫史祝祈者,盖所以交鬼神而救细微尔。至于大命,未如之何。譬民人之请谒于吏矣,可以解微过,不能脱正罪。

王符讲得十分认真,他确实认为:人们的吉凶命运,人事努力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,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天命。

还有一部分人讲“尽人事,听天命”,实际上是重在“尽人事”,至于说“听天命”,不过是对尽心尽力而无法成功的结果的一种自我安慰而已。《列子·仲尼》记载说:

仲尼闲居,子贡入侍,而有忧色。子贡不敢问,出告颜回。颜回援琴而歌。孔子闻之,果召回入,问曰:“若奚独乐?”回曰:“夫子奚独忧?”孔子曰:“先言尔志。”曰:“吾昔闻之夫子曰:‘乐天知命故不忧。’回所以乐也。”

颜回很懂得“乐天知命”的精神安慰作用,所以他不感到痛苦。庄子也很懂得相信命运的精神安慰作用,反复提出“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”(《庄子·大宗师》)这一命题,既然自己的一切遭遇是命运决定的,是人力无可奈何的,那么人就会心平气和下来。

金人刘祁在《归潜志》卷十三中也说:

保养乎身,勿以寿夭委之天;勤俭乎家,勿以有无付之命;强勉乎政,勿以否泰归之时;忠爱乎君,勿以昏明托诸上。此所谓先尽人事后言天道,先尽其在己者,在人者初不计也。定心之法莫善于此。

不考虑命运和机遇,只管自己去努力,只有如此,才能一心一意地去奋斗。奋斗的结果有成功,也有失败,当面对这些结果的时候,应持什么态度呢?他又说:

为善而遇灾屯困窘者,命也,非分也。为恶而遇灾屯困窘者,分也,非命也。为善而得富贵亨达者,分也,非命也。为恶而得富贵亨达者,命也,非分也。命分之理,惟识者为能辨之。

做了好事却不得好报,从逻辑上讲,这不是自己应有的结果,只能把它视为命中注定;做了好事得到了好报,那是自己应该得到的,就不必把它归功于天命了。作者这样讲,很明显是带有自慰性质的。

白居易比以上诸人的思想更为通达,他在一首诗歌中说:

我无奈命何,委顺以待终。

命无奈我何,方寸如虚空。

(《达理二首》其一)

诗人说:我拿命运没有办法,就只好听从命运的安排;反过来,命运也拿我没有办法,因为我对命运的安排是好是坏,从来就没有放在心上。

本文摘自《道冠儒履释袈裟》 作者:张松辉 岳麓书社出版